台北市政府消保官要求蘋果及Google,給予付費APP七天鑑賞期和退費機制。法規會昨天表示,蘋果善意回應,同意修正定型化契約,在七天內可無條件退費,創下全球首例。
台北市政府法規會昨天表示,台灣i-Phone、iPad消費者,今天起享有購買APP(手機應用程式)後,在七天內無條件退費的權利,消費者不必再擔心買到有瑕疵的APP或無法退費。
與業者協商一個多月的台北市法規會主委葉慶元表示,經向蘋果律師詢問,修正目前僅適用於台灣地區,這是台灣引領全球消費,爭取APP付費軟體權益的大進展,更是台灣消費者的勝利。
法規會表示,蘋果在網路上公布修正其定型化契約,「您得自產品收受之日起七日內,取消對產品之購買。在您通知iTunes您已刪除產品所有備份之前提下,iTunes將會退還您已支付之價款。自您取消購買時起,您不再被授權繼續使用該產品,此項權利不可拋棄。」
檢察官出身的葉慶元表示,依蘋果的修正契約中,「您得自產品收受之日起七日內,取消對產品之購買。」意謂是無條件退費,與蘋果之前「有條件」、必須提出理由才退費,有很大不同。
【台北訊】對於是否應台北市政府法規會修改付費應用程式退款政策,昨天已是谷歌要求其研究處理的最後期限,但谷歌未有正式說法,Google台灣分公司強調,需等總部正式消息才能發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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