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4日電)監察院調查發現,民國96年到去年共發生20件外籍勞工脫逃案,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受懲處違失人員35人,其中11人遭懲當年考績仍甲等,懲處過輕導致脫逃案頻生,移民署遭糾正。
監察院今天通過監察委員高鳳仙提案,高鳳仙表示,移民署桃園縣專勤隊最近1年內陸續發生2起收容人逃脫案件,去年5月31日因隊長等4名值勤人員提早下班、沒落實執行戒護勤務,導致1名收容人從收容所廁所攀爬樓頂通風管脫逃。
她說,今年4月12日又發生收容所內1/4(64名中的16名)收容人從凌晨起到3時22分,陸續鑿牆脫逃,專勤隊一直到上午6時20分點名時才發現。
監察院調查發現專勤隊諸多疏失,包括值班人員只偶爾看一下監視設備,未察覺畫面中人數明顯減少,監視器形同虛設;事發當時雖有6名值勤人員,但有人在備勤室休息,沒落實執行戒護勤務,也沒保持高度警覺;值勤人員聽任收容人圍聚打牌、聊天;遭破壞牆面是厚度僅0.8公分的矽酸鈣板,讓外勞輕易鑿牆脫逃。
高鳳仙調查也發現,今年脫逃案中被懲處的隊長及分隊長,職務調整後仍與原職等相同,顯見移民署對外勞脫逃事件違失人員懲處過輕,且沒依法移送公務員懲戒委員懲戒,導致外勞脫逃事件頻頻發生。100080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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