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陳志賢/台北報導】
廢死聯盟代死刑犯聲請釋憲疑涉偽造文書案,台北地檢署調查後,認為廢死聯盟未經死刑犯自己授權,自行刻章蓋用在釋憲聲請書上,作法確有瑕疵,雖有偽造文書的客觀事實,但因曾獲得家屬批準授權,主觀上並沒有偽造文書犯意,以罪嫌不敷,將全案簽結。
這件喧騰1時的偽文案,雖然以簽結結案,承辦檢察官揭示廢死聯盟,要以本案作為借鏡,縱使廢死理念崇高,但如果是技巧、作法不當,將影響日後理念與工作的推動,甚至受人質疑。
3位拒絕廢死聯盟代提釋憲延死的死刑犯,此中王國華、王志煌2人,已在往年3月執行槍決伏法。
廢死聯盟舊年為4十名死刑犯聲請釋憲,當時人在高雄監獄的王國華,明確示意並差異意聯盟代聲請釋憲,引發社會議論。
由於釋憲聲請須由當事人提起,因此法令院大法官書記處駁回聯盟代死刑犯聲請的多件釋憲案,並函請檢方查明。高雄地檢署簽分「他字案」調查後,曾以證人成分陸續傳喚聯盟人員、律師及王的家屬,因管轄權問題移轉北檢偵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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