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鑑於三日海洋神話號郵輪停靠台中港,因部分計程車未按錶收費漫天喊價,緻國外旅客產生不良觀感,今(十三)日及(廿三)日海洋神話號將再次於台中港停靠,交通局已邀集台中港務警察局及台中區監理所屆時前往稽查。
交通局表示依據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九一條第二項規定:經營計程車客運業車輛應裝設自動計費器,並按規定收費。目前台中市計程車運價為起程一‧五公裏八五元,續程每二五○公尺五元,延滯計時為時速五公裏以下每三分鐘五元,夜間加成時段為自夜間十一時至翌日早上六時止,每旅次加二成收費,無線電電話叫車及開行李箱等服務均為免費,交通局呼籲計程車駕駛應依規定收費,以免受罰。
此外,民眾若遇有計程車駕駛人超收車資情形,可以記下駕駛人姓名、車牌號碼及發生時間、地點等相關資料,向台中區監理所申訴,經查證屬實者,主管機關將依公路法第七七條第1項規定處九千元以上九萬元以下罰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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