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劉屏/華盛頓七日電】
美國聯邦參議院六日無異議通過決議案,承認一百廿九年前的《排華法案》是惡法,使華人遭到長年迫害、屈辱、歧視、與不平待遇,完全不符美國的立國精神;參議院為這段歷史「至感遺憾」。美國國會在一八八二年通過《排華法案》(Chinese Exclusion Act),禁止華人入境(只有學生及外交官等少數例外),已入境者則不得取得美國籍,且權利受到諸多限制,使華人成為次等民族。直到一九四三年才廢止《排華法案》。
參院在兩千字的決議文中,說明華人對美國社會的貢獻,也以編年體方式細數對華人的不公不義,決議案有四項結論。一,承認排華法案與其他的反華立法「不符美國的獨立宣言─人皆生而平等─等原則」。二,承認排華法案及其他的反華立法「不符美國憲法的精神」。三,那些年代具有歧視性的立法釀成錯誤且傷害華人及華人的後人,參議院為此至表遺憾。四,參議院重申承諾,要保障華人及其他亞裔在美國享有與其他所有種族完全相同的權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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