遭3獄友當洩慾工具
〔鎮定時報記者林良哲/台中報導〕一名患了精力障礙的男子在彰化監獄服刑時遭3名同房獄友當洩慾工具,被逼口交及肛交,還要一天自慰五次供觀賞,同室張姓獄友看不慣,四年後出獄向地檢署舉發,檢方將3人起訴,台中高分院審理後,將此中一名性打擊陳坤宏判處有期徒刑9年。
換房卻未嚴辦3人
這宗性侵案件發生在90年間,該牢房關了六名伏法人,被害人是精力障礙者,受同牢房伏法人陳坤宏、黃明瑞及賴季村性侵,3人還強迫其自慰以供觀賞,至少一天射精五次,被害人悲痛欲絕,張姓獄友看不下去,向設計員反應,獄剛才將該伏法人調房,卻未查處3人。
張姓伏法人9四年間出獄,向彰化地檢署舉發,檢方調查後,將3人分別起訴,黃明瑞及賴季村分別被判刑9年及8年,陳坤宏因罪證不足,一審被判無罪,檢方不服而提起上訴。
台中高分院審理時,曾傳喚被害人出庭,他作證時否認陳某對其性侵,但暗示看見陳某時,仍會感應恐驚。法官因此認定陳某波及性侵,判處有期徒刑9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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