旺報【記者陳秀玲/綜合報導】

針對日前媒體報導某部委新聞宣傳部門擬建立「記者黑名單」,大陸國家新聞出版總署27日重申:中國政府注重政務信息公開和記者採訪權益保障工作;中國政府從來不允許新聞當事部門、機構建立所謂的記者「黑名單」。

《新京報》報導,新聞出版總署有關負責人表示,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是社會民主、社會文明進步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。新聞媒體的輿論監督不但解決具體個案問題,且推動某一領域或行業的體制創新,對社會管理的全面提升發揮重要作用。

他認為,新聞媒體報導內容個別細節不準確問題,不該採取求全責備的態度,相關部門應該透過及時發布公開信息,以正面引導的方式解釋,不能設置障礙任意提高採訪難度,更不能建立所謂的「黑名單」限制記者採訪。對於個別記者或者媒體的不端行為或違規、造假、敲詐等行為,該署堅持及時受理、嚴查嚴處;如發現記者或媒體違規,社會各界可以投訴、舉報。

學者陶短房指出,人們擔心即便紙面上「黑名單」不存在,那種幹擾、阻撓新聞機構及新聞記者合法採訪活動的看不見的「隱性黑名單」,仍會成為妨礙言論自由、媒體監督的攔路虎。事實上,敢於把記者「黑名單」放到台面上的終究是少數,但在更多的地方,媒體和媒體人卻常能實在感受到「隱形黑名單」的束縛和壓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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