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商時報【記者王信人/台北報導】

安侯建業會計師事務所昨天發布調查顯示,近8成的上市櫃公司,沒有對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的薪酬訂定書面的管理制度或辦法。

安侯昨(6)日在高雄舉辦「由薪酬委員會之設立談公司治理之落實」研討會,由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主任秘書林瑛珪、成大會計系教授邱正仁、創意電子獨立董事劉文正,及安侯企管顧問公司執行副總經理曹坤榮擔任與談人。

依據證交法修正後的規定,金管會明訂今年底之前,上市櫃公司要完成設置薪資報酬委員會。安侯表示,今年5月對國內255家的上市、上櫃及興櫃公司舉辦董監事及經理人薪酬問卷調查,結果,不到1成的公司表示董事會有定期討論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薪酬的機制,每年討論次數平均在1.3次左右。另外,隻有35%公司表示有訂定具體的績效評估指標,作為評估發放董監事或經理人獎金、盈餘分配的基準。

安侯副總曹坤榮說,國內上市櫃公司對董監事及高階經理人薪酬的制度規劃,人治色彩仍濃厚,在制度化方面仍有相當的改善空間。

此外,調查結果亦發現,新法令規定薪酬委員會主要成員的獨立董事,99年度的平均董事酬勞不到50萬,1個月平均4萬元,曹坤榮表示,其薪酬水準與應付的權責是否相當,尚待評估。

曹坤榮建議,公司應在時限內訂定薪資報酬委員會組織規程,規劃委員會的職權範圍、報告系統、年度行事曆,來確保委員會與董事會間的溝通模式和作業落實性,另一個重點是企業應視行業特性及經營需求,遴選符合資格的委員。

另外,在過渡期間內,宜由熟悉現行績效評估及薪酬作業的董事參與薪酬委員會,以協助主席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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