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國時報【郭良傑/台北報導】
男子金大有專挑名車或女駕駛製造假車禍,謊稱受傷索賠,九個月內犯案卅一起,得手約五十萬元,後因保險公司發現金某是「保險業黑名單」,報警將他逮捕。法官審酌金某犯後態度惡劣,昨依卅一個詐欺罪共判刑廿四年,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八年。
四十歲的金大有曾犯妨害性自主罪,九十六年間假釋出獄。九十七年十月間,他騎機車與一輛進口轎車擦撞,手部扭傷,對方很乾脆地賠償他六萬八千元。
後來金大有失業,他覺得車禍理賠有利可圖,看準「大車一定要賠小車」,決定專挑開名車或女駕駛製造假車禍詐財。
金大有從九十七年十月底開始犯案,他騎機車在台北市尋找賓士、寶馬、淩志等名車或女駕駛做為詐財目標,他常用的手法是趁被害人減速右轉、或變換車道時,故意騎機車靠近擦撞,摔倒後大喊救命,待對方下車處理,他就聲稱手腳受傷、手機摔壞,要對方不用報警,催著對方拿錢息事寧人。
另一種手法是他預藏摔壞的手機、筆記型電腦,假藉車禍摔倒在地後,先是獅子大開口,要求被害人賠償數萬元,待被害人報警,交通警察到場後,金某即自動降低賠償要求,甚至還要求警方不要留下紀錄,他也拒絕簽名。
去年五月一日,金某故意騎機車撞上駱姓男子的賓士轎車要求賠償,駱委託保險公司處理時,保險公司發現他是「保險業的黑名單」,半年內有廿多件車禍紀錄,覺得很可疑,立即報警,將金某逮捕歸案。
法官審理後認為,金某在九個月內製造卅一起假車禍詐財,甚至有一天製造兩次假車禍,假撞車後故意對被害人叫囂,態度惡劣,被捕後供詞反覆,雖然坦承部分犯行,但仍態度不佳,卅一罪共判刑廿四年,合併應執行有期徒刑八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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